文:闫格
裁判亮点
本案对体育赛事的独创性判断、著作权归属、新媒体端口的传播界限等问题均进行了认定和厘清,该案判决对界定体育赛事节目作品性质、著作权归属并由此进一步规范体育赛事节目在新媒体的传播具有积极意义。
案号
(2020)沪0115民初51653号
基本案情
咪咕公司以2019-2020赛季排超赛事的著作权权利人的身份起诉被告安徽联通,认为被告在其经营的IPTV平台上的“CCTV5+体育赛事”频道未经授权,擅自向公众提供“2019-2020中国女子排球超级联赛第二阶段第九轮-辽宁华君VS天津渤海银行”比赛的网络直播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
被告不认可涉案赛事节目构成作品,并认为,咪咕公司非适格主体,且涉案赛事由中视体育制作,安徽联通IPTV平台系央视新媒体平台,涉案赛事在IPTV平台上的播出正是中视体育行使其拥有的央视新媒体播放权,并不侵权;同时,被告主张其在整个过程中仅负责信号传输和技术保障等基础电信服务。
一审法院认为
关于争议焦点一,涉案赛事节目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及作品类型。
涉案排球赛事节目通过机位的设置、镜头的选取、捕捉、切换和衔接,慢动作的回放、故事的塑造等,充分体现了创作者在其意志支配下对连续画面的选择、编辑和处理,彰显了节目制作过程中的人格因素,属于文学艺术领域具有独创性的表达,且边录边播,符合固定性要求,系属著作权法规定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加以保护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关于争议焦点二,原告是否对涉案赛事节目拥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权利及该权利的性质。中国排球协会作为赛事主办方,通过协会章程,宣示了其对所主办赛事的著作权权利。虽然我国法律对体育赛事主办者是否享有赛事节目著作权问题并未明确进行规定,但赋予体育赛事举办者以绝对权的方式保护其转播权,与其为筹备赛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及承担的相应商业风险,是互相匹配的。赛事主办者享有主办赛事的著作权,是其拥有体育赛事节目的商业开发和缔约权的逻辑前提,不但能够促进体育产业内部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与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而且在外部关系上能够使媒体产业依据合同取得对抗第三方侵权的救济依据,从而为与体育赛事转播权开发有关的经营者提供必要且全面的制度保障。然而,赛事主办者不能仅仅在赛事章程、赛事规则等无法直接约束受托制作人的法律文件中单方宣示对赛事视频享有著作权,还应当在具体的赛事视频委托制作合同中与赛事摄制方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否则摄制方可能因其摄制行为而成为著作权人。
本案中,中国排球协会并未直接与赛事摄制方签订委托摄制合同,而是独占性授权体育之窗具体运营中国排球超级联赛,授权内容包括了与联赛有关的知识产权授权,中国排球协会并未放弃自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而是将其授权他人使用。这与中国排球协会2020年4月发布公告解除《合作协议》、收回排超联赛相关权益的行为性质是一致的,也即中国排球协会从未转让或放弃涉及排超的知识产权。而在之后体育之窗与排球之窗、排球之窗与原告之间的授权关系中,都明确了授权方的权利主体地位。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排球之窗委托中视体育制作赛事节目信号时,对著作权归属是否有作出约定。《合作协议》开篇即明确排球之窗拥有2016-2021中国排球超级联赛五个赛季的完整知识产权,在此基础上,排球之窗将知识产权中的卫视独家版权和央视新媒体播放权授予中视体育。由此可以认定,在签订《合作协议》时,中视体育认可排球之窗系涉案赛事的著作权人的地位,亦应知晓排球之窗的上游权利来源情况。虽然中视体育的主观认知并不能导致排球之窗拥有涉案赛事著作权,但这种认知基础上的约定,可以推定双方明确划分了涉案赛事版权归属:排球之窗在授权中视体育之后,其保留了卫视独家版权和央视新媒体播放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权利。故并不存在被告陈述的双方在《合作协议》中并未对版权归属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
原告提供的证据证明了涉案赛事著作权在中国排球协会—体育之窗—排球之窗—原告这一授权链条中的流转,原告据此取得了包括IPTV平台播放权在内的全媒体权利。关于IPTV平台播放权的法律属性是什么?IPTV播放权在2010年修正的著作权法的法律框架内,是在信息网络条件下进行的,故不属于广播权规制范围;同时,IPTV直播也不能以交互式方式使得用户通过互联网在任意的时间、地点获得节目,故该行为亦不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但仍应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属于“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特别说明:2020年11月11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 》,将本案所涉通过网络直播(网播)的行为置入广播权的范围,不再通过“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进行规范。)
关于争议焦点三,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法院认为,原告获得的IPTV平台播放权是一种独占性权利,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运营的安徽联通IPTV平台直播了涉案赛事,已构成侵权。被告称其仅提供基础电信服务,且涉案赛事在安徽联通IPTV上的播出,系中视体育正当行使获得授权的央视新媒体播放权的合法结果。对此,法院认为,被告系安徽联通IPTV运营商,且根据《IPTV合作协议》,被告并非单纯负责IPTV信号传输,还负有开展市场营销和推广活动、提供节目和EPG条目供审核、向用户收取IPTV业务费用并进行分成等权利和义务,即使被告与案外人对播出内容侵权责任的承担有约定,也不能对抗本案的原告。故被告作为经营者应就其平台播出节目侵权的行为对外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同时,央视新媒体播放权并非法律概念,其具体内涵需通过签订合同的背景、合同约定内容、当事人意思表示、当事人履行行为来予以解读。排球之窗在明确授权原告独占性享有包括IPTV平台播放权在内的全媒体权利之后,客观上不可能再将该权利授予其他任何一方,从排球之窗与中视体育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看,亦未对央视新媒体概念进行细化和明确,结合2020年10月20日排球之窗出具的《权利确认函》,排球之窗再次明确了其将IPTV播放权独家授予原告、未授予任何第三方的主观意图。综上,中视体育就涉案赛事并未获得在IPTV平台播放的权利。由于中视体育缺乏权利基础,故被告提供的其具有合法播放来源的授权链与其是否侵犯原告享有的涉案赛事IPTV平台播放权一节不具有关联性,在此不予分析。
关于争议焦点四,被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原告主张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两项请求权基础,并明确二者的行为表现是相同的。针对同一保护对象和同一被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仅在原告的主张依据著作权法无法获得支持,且在与著作权法立法政策不冲突的情况下,才存在适用的必要和空间。具体到本案,由于涉案赛事已被认定为作品而通过著作权法加以保护,则不应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附加保护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审理中,原告也表示,优先适用著作权法,如著作权法无法保护,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保护。故法院认为,在原告的权利能够通过著作权法加以保护的情况下,不再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被告行为加以评价。
判决结果
一审:依照2010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六项、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七项、第四十七条第十一项、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000元;二、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开支10,000元。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