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输的不是我们队。学校有11支女足院队,所以分组按照443。小组赛决出八强,也就是有两个组进三个队,剩下一个组进两个队。
我们队在a组,负两场胜一场小组第三,赢的正好是小组第四,其实我们小组二三四之前是循环胜,因此二三四名都积三分。c组的有一只队伍小组赛两场脆败,但是由于规则她们小组可以全部晋级。(小组赛全输晋级,划重点
补充说明一下规则,我们队规则在每个组队伍数目相同的时候是公平的。小组前两名直接出线,小组第三名之间比较战绩。比较规则是去掉和第四名的成绩(规则册没说明这里的成绩是积分还是净胜球)然后再比较。我们小组第一算是一个不过队,进了我们组其他队二十来个球了,因此去掉和小组第四战绩,比净胜球我们就比不赢那只全输队。
但是足球比赛小组赛全输可以出线,就足以说明其不合理性了。而且三人组没有第四名,有先天优势。我们目前联络了c组全输的队,但是她们似乎不愿意加赛(既得利益者当然了,没有说不好)。因此得直接和足协对接,想问一下申诉的时候应该如何找重点,加大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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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波,没申诉。
但是不代表我们认同这个规则的合理性,只不过尊重流程而已。到目前为止我也不认为全输出线是一个合理规则应该出现的,即使之前亚运会女足有先例。明年会在赛前指出的或者要求足协凑齐12队的,当然如果觉得规则没问题的也欢迎讨论。
以及希望各位理中客理解一下,一个球队在情绪顶峰的行为,毕竟哪个职业球队没有因为一个点球赛后闹腾过?按规则点球判都判了还申诉干嘛?事情发生在自己球队的头上才会深刻体会的。足球本身就是一个很情绪化的运动。没申诉已经是我们最理性的决定了。至于私下约比赛,我们没有强迫,对面没有接受,然后就没有后续了,本质口嗨。
提问者今年并没有参加比赛,只不过替学妹学姐们努力拼每场比赛却没有结果感到很遗憾。竞技体育成王败寇,没进就是没进,明年见吧。
规则合理。没有申诉的理由。
在小组赛参赛队数不对等的情况下,这样的情况属于常规操作,即各组之间比较成绩时不计算各队对多出球队(也就是队数多的小组的小组最末一名)的成绩。如欧洲杯预赛、世预赛欧洲区、世预赛亚洲区上一届四十强赛,均这样处理。
在这种规则下,全败出线的极端情况也应该予以尊重。强制要求加赛,不符合规则。
c组晋级名额是两个,所以倒数第一为什么依据规则能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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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题目是不是补充了新信息?
先回答这一句:而且三人组没有第四名,有先天优势。
从成绩上说,这个没有优势,因为成绩最好的两个第三名计算时候,也不算与第四名成绩,而他没有第四个队,所以也没成绩。本质上来说是,你们三个小组,先算前两名。再把所有第四名都去掉,然后每个小组三个队的情况下,依照比赛结果,来个排名,找出那个三队循环里最差的。剩下正好八个队。
有一种情况,会占所谓的优势,就是影响了体能。(这没法讨论)
从计算成绩最好的第三名本质上来说,
a组的第三名(题主球队),输a第一,输a第二,赢a第四(不算)。
c组的第三名(争议球队),输c第一,输c第二,(未知)a第四(不算)。
你俩本质上都是没赢过啊~
当然是0分 vs 0分,比丢球咯~
2002年世界杯哥斯达黎加队能否以自己小组一个冠军和一个季军为理由要求重新按实力排序比赛?
参赛前知道出线规则吗?
A知道。那么请接受规则下一切可能发生的结果,无论它有多么离谱。
B不知道。那么我理解你们的不满,然而申诉能不能成功全看你们学校足协自己,我觉得可能性极小,毕竟这种规则更高级别比赛里也是有的
不建议申诉,大概率不会有结果,还很容易把关系闹僵。
所有对于比赛规则的质疑都应该发生在比赛之前,甚至应该说是赛程确定之前,一旦比赛的时间和参赛队伍定下来,再去改变赛制这种根本的问题,是不正当而且十分麻烦的。
再者说了,之前确定赛制和晋级规则的时候你们难道没有人在场吗?这么明显的特殊晋级形势为什么当初讨论赛制的时候没人提出异议?现在比赛都踢完了,你自己想象一下,如果你们是那个全败出线的队伍,在当前赛制下正常出线,然后突然被通知成绩无效还需要补赛,你自己会接受吗?如果为了某一方的利益而改变现行规则同时损害另一方利益,那足协的规则就是一纸空文了。